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”
不过呢,大部分的法官认为,婚姻大事应该参考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十六条的规定,即,“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人加以干涉。”通俗来说,就是对婚姻不具备基本的认知与判断能力,无法愿表达结婚意愿,没结婚主权,而且“结婚”带着人身性质,监护人不能代替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应笑现在并不知道林春夫妻结没结婚,没证,感觉,大概率,不知道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察觉女方问题,是的。
“……”应笑放女孩的腿。
可刚一放,她的眼睛就刺痛了。
为姿势的变化,应笑发现女孩白皙的大腿上青青紫紫,好大的一块淤伤!!!
一阵愤怒爬了上来。
是啊,林春只会“啊啊啊啊”,照顾林春费心费力,她的丈夫、她的婆大概率是时常暴躁的,同时林春不会说话、不会求助,不会报警,甚至无法告诉父母她遭遇了什么事情,是绝对的弱势方,男人当然恃无恐。毕竟,极可能,今年已经48岁的男人单纯是为了子孙后代,才娶了林春重度智力低者的,没任何感情基础。
虽说林春父母妇联等等部门可以监督,但监督监护人的制度并不完善,林春父母也可能疏忽大意,甚至可能故意视而不见!再说了,监督总归是不可能360度无死角的。
无意识地,应笑的手轻轻抚-摸林春腿上的伤痕,想:女孩……怎么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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