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7章 翻异别勘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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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择官员来审。”

 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。

 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,名为“翻异别勘”。

  简单来说,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,或者不服判决,且情节严重者,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。

  此案人命关天,肯定属于情节严重。

 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,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,但如果张斐上诉,那绝对属于“翻异别勘”。

  其实徐元这么说,还是为了保护许遵,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,过不了多久,就得回京城,犯不着为此案,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。

  “换人审理?”

  张斐心下一惊。

  这古代判案,人才是关键,法只是其次,他为什么这么嚣张,那完全就是许遵纵容出来的结果。

  换个人的话,估计还没有审,就先抓着他一顿板子。

  动不动就告状,绝逼是刁民。

  许遵瞄了眼张斐,点头道:“不错,根据我朝制度而言,你若要翻案,就必须换人来审,你还告吗?”

  这眼神中还透着一丝挑衅。

 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,这不进行下去,如何能行。张斐笑道:“天日昭昭,小民无惧。不过小民有一个要求。”

  许遵问道:“什么要求?”

  张斐道:“就是如今日一样,公开审理。”

  许遵沉吟半响,只道:“你先退下吧。”

  “小民告退。”

  张斐退下之后,许遵又仔细审视了一番状纸,突然道:“刘海。”

  “知州有何吩咐?”刘海急忙忙站出来。

  许遵道:“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。”

 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,“是,下官这就去请。”

 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,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,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。

 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,并且拥有督查、提审的权力。

  在州府、县衙判决之后,刑狱司若觉得不妥,可以重新再审,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。

  恰好这东京路提刑官曹彦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。

  过得半月,终于将曹彦给请来了,这一听要给阿云翻案,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就不香了,筷子一放,不禁纳闷道:“许知州,此案证据确凿,且阿云也已经伏法认罪,还有何可辩的?”

  许遵立刻将方大田伤人一案的判决交给曹彦,道:“此案乃前几日本官所判,还请曹提刑过目。”

  待曹彦看过之后,许遵就问道:“不知曹提刑以为本官这番判决是否公允?”

  曹彦稍稍点头道:“确实。守孝期间,不得婚娶,此有违孝道,也不是律法所允许的,方大田这么做,的确要受到惩罚,只不过这索赔的是否过多?”

  许遵呵呵道:“不瞒曹提刑,其实本官也觉得这番索赔过多,但是.但是韦阿大的索赔理由,也令本官无从反驳啊!”

  说罢,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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