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百一十一章 德昭朝廷_惊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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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件,只有起诉权。他们查获的案件也只能交由法院统一审理。

  除了这九个部之外,还设有法院和议会两个机构。法院自不必说,就是负责全国所有案件的审理,不管是民众告的民事官司,还是行政官司、军事官司、商事纠纷,官员贪腐等等都必须由法院进行审理,并采用两审终审制。最高法院院长则由原海外都护府的法院院长张择端担任。他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两年多了,对于案件的审理和程序算是得心应手了。而各地州府县的法院院长则由当地通判兼任。

  而议会则是个让很多人都感到无比新鲜的事物。除了台湾系的官员对此有些了解外,其他官员和民众皆不知这是个什么机构。而听岳云解释后才明白过来。这就相当于一个民间代议组织。就象当年许多太学生公车上书给皇帝一样。为这类事情的发生设置了一个常设场所。民间百姓对朝政有什么建议都可以在议会里向议员提出,再由议员向朝廷各部转达,而朝廷各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给当事人作答复,不然将被监察部追究渎职罪。

  议会的议员由各省民众投票选举产生,任期五年。目前朝廷控制的省份暂时划分为江南省(含苏南和浙江)、福建省、台湾省(含台湾、吕宋、琉球、红河)、广东省和广西省。议席分配则是按各省人口比例而来,暂定总数为一百人。以后等朝廷控制区域增加了,再增加议席。而议会的议长则由议员选举产生,超过半数即能担任,负责主持议会工作。有五分之一的议员提出,便可产生罢免议长的提案,超过半数议员同意,则可罢免现任议长,进行改选。

  虽然现在看来,这个议会没有什么实权,但岳云却是想通过议会的设置,在中国历来的**土壤中,种下一粒民主的种子,以后如果真的有那个机会,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,也未尝不可。

  这一系列官职的分配,都是商量了三天三夜才讨论出来的结果。其中不少清流对于岳云的三个老婆都在朝中担任要职甚为不满,但他们的人数毕竟没有台湾系的官员多。而且岳云现在手握兵权,李雨柔、巩月漓和杨月又都有以前的工作成绩摆在那里,他们最后也不得不同意。

  但为了求同存异,岳云也被迫让出了几个部的尚书职位,李雨柔、薜源、虞允文、王童等最后也只担任了侍郎,没有担任尚书。

  新成立的德昭朝廷,除了对原有的中央和地方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。又将原有的督察院、御史、大理寺等机构全部撤消,并将言官、监察官等全部纳入议会的范畴,称要进言直接去议会即可。而所有案件全部由法院进行审理,避免了以往各州县府,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均有权审理案子,造成多头管理,冗员臃肿的情况。

  这样一来,极大的精简了政府机构,提高了政府的运作效率。由此也使得政府官员的职责变得更加的明确。在地方上,则将行政区划分为省、州、县三级。各级都设有政府、法院和议会三个机构。

  而这方面的改革在宋朝较其他朝代更为容易,因为宋朝的地方政府本来就设有知府和通判两个职位,一个主行政,一个主司法,所以推行起来没有什么阻力。同时因为有了议会这个机构,减少了百姓动不动就到衙门反映问题,使官员疲于应付的情况。让各地官员还是较为拥护的……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起点()投推荐票、月票,您的支持,就是我最大的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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